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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卓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一)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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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一))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为“年产300万套汽车用高强度大型镁合金精密成型件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产业,不属于淘汰类或限制类产业,亦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已取得节能审查批复及环评批复,不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不位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无需取得排污许可证。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环保措施完善,预计环保投入498万元。发行人最近36个月未受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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