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提案须属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交提案。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并表决。会议应保证连续举行,决议形成后由董事会执行,总裁组织实施。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签字人员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十年以上。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规的,股东可申请法院撤销。信息披露由董事长审查、董事会秘书实施。授权董事会需以决议形式明确具体。本规则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