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公司运作,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等程序均有明确规定,包括网络投票、累积投票制、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等内容。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