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冰轮环境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山东睿扬(烟台)律师事务所就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31日以网络投票方式召开,无现场出席及表决。出席会议股东共296人,代表股份436,285,5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52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制定<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各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