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尚须股东会审议))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854.3589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塑料、化工产品、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危险化学品经营等。公司设股东会、董事局、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高管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公司利润分配重视现金分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局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公司可减少注册资本,但须依法履行程序。公司解散情形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等,解散后依法清算。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