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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能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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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题等。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应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决议应及时公告,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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