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首席技术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约束并重原则。独立董事每年发放津贴,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履职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内部董事按所任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励和长期激励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励与年度经营和个人考核挂钩,长期激励可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方式。薪酬发放需代扣个人所得税。任职期间若严重违纪、损害公司利益、财报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被行政处罚或擅自离职等情形,不予发放绩效奖励或津贴。薪酬调整参考行业水平、通胀、盈利状况等因素。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