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财务资助、对外担保、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银行信贷计划、对外捐赠、财产损失等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会议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