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582.4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实质条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备案,环评手续正在推进中。发行人业务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