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30日董事会修订),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合法性、公允性与合理性,保护股东及公司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等制定,并遵循更严格标准执行原则。
关联交易指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视同关联人的情形,涵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等。关联交易范围包括资产买卖、投资、担保、租赁、财务资助、共同投资、原材料采购、劳务提供等。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关联董事、股东在审议相关事项时须回避表决。交易需签署书面协议,定价应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价格,并充分披露依据。
重大关联交易(如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净资产比率超5%,或单一测试指标达5%以上)须经股东会批准,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日常关联交易需合理预计,超出预计金额须重新履行程序。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提供资金拆借或担保,违者将追责。
制度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披露要求、审计监督及回避机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