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合规性与公允性,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须遵守深交所和联交所规则,不一致时按从严原则执行。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自然人及其在过去或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投资、担保、租赁、财务资助、共同投资等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允、市场化原则,关联董事及股东在审议时须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须有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重大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或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可按年度预计总额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披露方面,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达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达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应及时披露。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还需提交审计或评估报告并经股东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每三年须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特定情形如下属现金认购发行证券、承销、领取股息等,可免于履行相关程序。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