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规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形象。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制定。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确保信息披露合法、公平,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听取意见并及时回应诉求。董事会秘书负责统筹投资者关系事务,领导投资者关系部执行相关工作,公司主要发言人包括董事长、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等,非授权人员不得代表公司发言。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环境社会与治理(ESG)、股东权利行使方式、风险挑战等。主要沟通方式包括:法定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证券时报》等及巨潮资讯网等平台)、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专线咨询电话、投资者访问、一对一沟通、电话会议、路演及参与第三方组织的投资者活动。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由高管就行业前景、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等进行说明。出现现金分红未达标、终止重组、股价异常波动等情形时,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相关活动结束后需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平台披露。接待特定对象的资料由投资者关系部存档十年。投资者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