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旨在建立防止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定,适用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制度明确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及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占用指通过采购、销售等关联交易形成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占用包括垫付工资、福利、代偿债务、无偿拆借资金、无对价提供资金等行为。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支持。
公司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关联交易须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或代偿债务。
董事长为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总裁为直接主管责任人,财务总监为具体监管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执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财务部门须每季度编制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汇总表报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发生资金占用情形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清欠,并及时报告监管部门。经独立董事提议,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公司须在半年度、年度报告中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并披露注册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对协助、纵容资金占用的董事、高管,公司将视情节给予警告、解聘、罢免或追究法律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