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港集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关联方占用。公司须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审批程序,变更用途、投向或实施主体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和鉴证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