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港集团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共230人,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32,140,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激励对象均满足公司及个人层面考核要求,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04,758股;因权益分派实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51504元/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