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明确其持股范围包括登记在本人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禁止在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如上市后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被立案调查期间等。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等期间买卖股票。严格执行短线交易禁止规定,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减持计划。违反规定的,将被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