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薪酬政策与方案、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建议,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关联委员应回避。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