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股份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明确禁止在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如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等。规定董监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股票。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要求董监高在买卖股份前申报计划,及时披露减持或增持信息,并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与监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