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应在指定媒体及交易所网站发布。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公司须披露重大事件,如重大诉讼、资产减值、股权变动等。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由审计委员会审核。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但须履行登记程序。公司应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管理,防止内幕交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承担责任,违规将被追责。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