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问责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等在其职责范围内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行为。问责范围包括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问责方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薪、撤职、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可结合行政与经济问责,根据情节轻重确定处罚。对主动纠错、情节轻微或不可抗力等情况可从轻、减轻或免责;对情节恶劣、拒不认错、扩大损失等情形应从重处理。问责程序明确举报、调查、申辩、审批流程,并规定在收到监管文书后30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报告问责结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