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认为该计提符合会计准则,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及《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香港审计师,2026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1,809万元人民币,含内控审计费用300万元,将按实际审计范围调整。同时审议通过《审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同意大士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燃料掉期交易额度不超过12亿美元,汇率远期业务不超过17亿美元,利率掉期业务不超过3亿美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大士能源管理层组织实施。
同意公司与华能集团签署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进行相关交易,交易条款按一般商业条款确定,属公司日常业务。同意公司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2026年至2028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原则相同。
同意聘任秦海峰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秦海峰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无持股,与其他董事及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
会议还同意修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鉴于部分议案需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