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适用范围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明确其股份定义含登记在本人名下及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以及信用账户内股份。禁止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规定股份转让限制,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等特定期间买卖股票。严格执行短线交易禁止规定,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反之亦然,违规所得归公司所有。要求及时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