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华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控股股东鲁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85,532,352股,占公司总股本43.27%。截至公告日,鲁锦集团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612,352股、司法标记184,920,000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100%;本次司法轮候冻结3,515,642股,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189,047,994股,占其所持股份101.89%。一致行动人张航持有公司股份63,800股,本次被司法冻结63,800股,占其所持股份100%。鲁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85,596,152股,占公司总股本43.28%,累计被司法冻结和标记股份合计占其所持股份100%,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股份占其所持股份101.86%。冻结原因为刘宇翔与新华锦集团、鲁锦集团、张建华、张航、刘笃平等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标的额1,575万元。公司表示该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