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信息及监管要求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分别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和两个月内披露。重大事件应以临时报告方式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公司应建立保密机制,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