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制定本制度。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业绩预告等事项需及时披露。公司应建立保密机制,防止内幕信息泄露。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股东咨询电话0755-83415156,电子邮箱ir@jaid.cn。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