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股份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明确其持股范围含登记名下及他人账户持有股份,禁止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规定了信息申报、股份转让额度计算、禁止交易情形、信息披露及违规处理等内容。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在年报、季报等敏感期禁止买卖股票。违反规定将被处分或追责。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