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明确适用范围为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薪酬管理遵循收入与公司规模、业绩、行业水平相符,责权利对等,兼顾公司长远利益,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津贴,按季度发放;内部董事按岗位薪酬执行,不另领津贴。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年薪+绩效考核奖金”制,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年度考核后发放。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存在重大违规、被处罚、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的,不予发放绩效奖金。薪酬调整参考行业水平、通胀、盈利状况及战略调整。公司依法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保公积金,差旅费、履职费用按规定报销。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