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制定,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须具备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禁止情形。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职责,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并报深交所。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签订保密协议,离任需进行审查和交接。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