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止资金占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适用该制度。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关联交易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并及时结算,避免非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董事长为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内审部门需定期检查并报告资金往来情况。被占用资金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严格控制非现金资产抵债。注册会计师应在年报审计时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公司须公告。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