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2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5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75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35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