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本次发行方案、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文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公司已就摊薄即期回报制定填补措施并获得相关主体承诺,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亦合规。公司拟与海南世通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本次发行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