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审核意见)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胡嘉、肖家河、薛文、刘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61号)后的整改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收到该决定书,要求针对所列问题进行整改。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提交的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决定书的要求,整改措施和计划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将督促公司长期落实整改计划,持续提升工程管理、采购管理、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的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意见由审计委员会成员张亮、李鹏、徐小伍签署,日期为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