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管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和修订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