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明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委员会选举、董事会任命。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主要职责包括董事、高管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