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百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通过信息披露、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现场调研、电话邮件咨询及上证e互动平台等方式开展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环境社会治理信息、股东权利行使及风险提示等。公司设立专人负责的投资者联络渠道,保障沟通畅通。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需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股东参与提供便利,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或作出股价预测。制度强调合规、平等、主动和诚信原则,要求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相关活动。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