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百集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修订))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审慎判断信息是否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不得滥用该机制规避义务或实施内幕交易。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信息须未泄露、内幕人士书面保密、股票交易无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证券事务部门协助办理。需填写登记审批表,经审核后由董事长签字确认,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暂缓或豁免原因消除、信息难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