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事务,由公司与上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担任。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取得上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且不得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公司应在原任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并向上交所备案相关材料。秘书履职期间应组织会议、推动内控建设、管理投资者关系、协助资本运作,并定期参加培训。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相关人员应予配合。秘书被解聘或辞职须办理移交手续,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