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且不得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需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召集。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确保知情权和工作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