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作为出租人订立融资租赁)
兴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32)于2025年10月23日公布,其附属公司广东绿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绿金租赁)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作为出租人开展融资租賃交易。
绿金租赁将以现金代价人民币30,000,000元(约港币32,730,000元)向承租人受让位于中国吉林省长春市的若干指定供热设备及设施的所有权,并将该资产返租予承租人使用,租期为五年。该代价基于资产原值约人民币48,869,000元及其状况经协商确定,资金来源为集团内部资源及/或外部银行融资。
融资租赁项下总付款额约为人民币36,038,000元(约港币39,317,000元),包括租赁本金人民币30,000,000元及利息和其他费用约人民币6,038,000元,租金按月支付。承租人需支付免息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租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在结清所有应付款项后,承租人可以名义价人民币100元购回资产。
担保人已提供共同及个别担保,并有多项质押措施,包括承租人1至3的应收款项质押、相关方持有的承租人股权质押,以及两个银行账户权益质押。所有订约方均为独立第三方。
本次交易属绿金租赁日常业务,预期为集团带来稳定收益和现金流。由于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的交易,符合上市规则要求。董事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