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孚新科: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提升决策效率。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高管聘任、信息披露等职权。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紧急召开。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表决时异议并记载者可免责。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为公司章程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