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孚新科: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维护公司整体利益,重点关注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保障,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