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核查意见。因2名获授预留授予第一批次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0.90万份股票期权。经核查,该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注销。同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三个行权期90名激励对象未有《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均符合相关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行权条件已成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