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密工作、回应监管问询、组织合规培训等。董事会秘书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不得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公司应在原任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人选,并在聘任后及时公告并向深交所报备相关信息。秘书离任需进行离任审查并移交工作。公司应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秘书工作。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