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保护股东权益。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负责人。证券部为唯一信息披露机构,未经授权不得对外泄露重大信息。重大信息包括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内部人员包括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信息或买卖公司证券。公司应严格控制信息知情人范围,防止信息泄露。若信息泄露或市场传闻出现,公司应立即披露并报告。违反规定者将被处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