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回复上交所审核问询函,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必要性、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业务经营及合规性等问题进行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年产300万台套摩托车、电动车及核心部件研产配套、营销网络建设、信息化系统升级,拟新增燃油摩托车产能20万辆、电动自行车170万辆、电动摩托车110万辆。公司货币资金77.53亿元,拟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项目尚未取得土地权证和环评批复,但已启动相关程序。公司说明募投项目符合主业方向,产能扩张具备市场基础,营销网络和信息化建设有助于提升竞争力。前次募投项目已调整投资结构并结项,节余资金用于补流。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超70%,主要通过经销商模式销售,存在返利政策。报告期内有多起产品召回,但未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涉及三起重大诉讼,不构成发行障碍。外部技术许可到期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销售,已履行ICP备案,经营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