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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水潭(06687.HK):第四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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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四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聚水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JST GROUP CORPORATION LIMITED)為開曼群島註冊的獲豁免股份有限公司,其第四次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於2025年10月5日獲特別決議案通過,並於公司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法定股本為100,000美元,分為1,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股份。股東責任以其所持股份未繳款項為限。公司財政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董事會可全權決定股份配發、發行、購股權授予及處置,惟不得以低於面值價格發行股份。公司可發行權利、購股權、認股權證等證券,並可根據決議案增減股本、合併或分拆股份、註銷未認購股份及削減股本。

股東大會分為週年大會及特別大會,由董事會或持有不少于十分之一投票權的股東要求召開。股東大會法定人數為兩名有權投票的股東或其代表。決議案以普通決議案(簡單多數)或特別決議案(不少於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多數)通過,亦可由全體股東書面同意生效。

董事會由不少于兩名董事組成,可委任替任董事及受委代表。董事會有權管理公司業務、借貸、發行債權證、設立儲備、宣派股息及進行資本化發行。核數師由股東於週年大會委任,任期至下一屆週年大會。

公司可於股東大會通過特別決議案進行清盤,或以存續方式轉移至開曼群島以外司法管轄區註冊。章程大綱及細則可經特別決議案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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