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10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职权、召集程序及会议召开要求。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集、提案、通知、表决等程序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十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应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保障股东表决权。审议董事选举事项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情形包括单一股东持股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会议决议须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本规则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自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