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须予披露交易之进一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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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宝信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93)就出售目标公司全部权益事项,补充披露估值资料。目标公司流动资产包括银行存款及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账面值作为评估值,经核对银行对账单确定;应收账款经审阅历史数据及债务人状况分析核实。固定资产包括楼宇、构筑物及设备,均采用重置成本法估值,评估价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成新率通过账龄法、观察法或年限法、工作量法确定。无在建工程,经实地视察确认。无形资产为约13,166平方米4S店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评估,参考周边可比物业成交价。长期递延开支主要为4S店装修成本,审查会计记录后确认账面值为人民币2,141,900元,但估值为零,因装修成本已在楼宇及构筑物估值中考虑。负债采用经核实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根据资产基础法,截至2025年5月31日,目标公司总资产估值为人民币67,601,600元,较账面值人民币37,467,800元增值人民币30,133,800元;负债估值与账面值均为人民币34,168,100元;净资产估值为人民币33,433,500元,较账面值人民币3,299,700元增值人民币30,133,800元。增值主因是土地使用权估值人民币54,856,900元,较账面值人民币22,892,100元增加人民币31,964,800元。
董事会认为,基于估值师的专业资格、工作范围及所采用假设与方法的合理性,本次估值公平合理。承董事会命,主席马赴江签署,2025年10月20日于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