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力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提议或自行召集。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会议应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表决方式包括现场和网络投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会议决议应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