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获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珠江实业集团批复、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以现金认购,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发行价格为2.92元/股,发行数量为252,613,560股,募集资金总额737,631,595.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33,063,553.71元。发行过程由中金公司主承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相关协议已签署并生效,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